遭遇商标同日申请,到底应该给谁?如何进行争取?
看了以上的规定,不知道对于这个问题,你知道怎么判定了吗?当然,规定归规定,如果真的遇到这样的情况,该以什么样的流程去解决这个问题呢?就让华尔河南商标的小编来给您详细解答下
了解商标注册的人应该都知道,在商标注册这件事情上,都是遵循个“申请在先”的原则,也就是说,谁先申请,就属于谁。但是,万千世界,总会遇到同日申请这样的情况,在这种情况下,注册的商标,到底算谁的呢?
针对于这个问题,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简单的解释和普及下,根据《商标法》规定: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,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,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,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;同天申请的,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,驳回其他人的申请,不予公告。若均无使用证据或证据无的,则采用抽签的方式决定谁的申请有。
看了以上的规定,不知道对于这个问题,你知道怎么判定了吗?当然,规定归规定,如果真的遇到这样的情况,该以什么样的流程去解决这个问题呢?就让华尔河南商标的小编来给您详细解答下,这个问题,简单来说,只要遇到商标同日申请的情况,就可以按照以下这个流程来进行:
1、递交使用证据,证明在先使用商标:
商标局要求商标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的在先使用商标证据,以决定谁能获得商标申请资格;
2、友好协商,自行解决:
若双方提供的证据均无,或出现同日使用、均为使用的等无法分出胜负的情况,双方商量好商标归谁,然后以书面协议的形式告知商标局,以决定谁能获得商标申请资格;
3、靠运气,抽签:
不愿意协商或协商未果的,商标局将以抽签的形式来确定申请人。
在此过程中,不管是提交证据还是双方协商,都是需要定的法律知识和业知识,才更有机会胜出,所以,还是找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来处理,才更能争取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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