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标转让要小心,注意这些风险才能获得想要的商标
现如今,注册商标的人越来越多,各种样式的商标也是层出不穷。越来越多的商标也意味着商标的囤积越来越多,人们盲目的去注册商标,想留着日后使用,但是发现自己用不着自己注册的商标,就造成了定程度的囤积。那么我们就会想去转让自己的商标,以此来获得定的利益。那么我们商标转让有哪些风险呢?接下来就让小编带大家了解下转让商标的风险。现如今,注册商标的人越来越多,各种样式的商标也是层出不穷。越来越多的商标也意味着商标的囤积越来越多,人们盲目的去注册商标,想留着日后使用,但是发现自己用不着自己注册的商标,就造成了定程度的囤积。那么我们就会想去转让自己的商标,以此来获得定的利益。
1、合规风险
商标权属于私权,法无明文不得限制商标权人处分其权利。但考虑到商标权往往牵涉公共利益,各无例外又对商标转让设定了些限制措施,如: 类似商品使用同商标的不能分割转让,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不能随意转让,集体商标不能转让,联合商标不能分开转让,共同所有的商标任共有人不能私自转让等,甚至有的家还规定了商标连同转让原则,要求商标权人转让其商标时必须连同其营业并转让。如果忽略了这些法律规定的限制,导致商标转让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,便将引发合规风险。
2、操作风险
在我,商标转让适用自由转让原则,商标转让与商标有关的商品生产经营不具有连同关系,商标权利人既可连同其营业转让注册商标,也可将注册商标与营业分开转让,只转让商标权。但实践操作中,商标局对于办理转让注册商标只是要求受让人方到办理大厅即可,不需要提交书面的商标转让合同。在整个转让程序中, 能体现转让人意思表示的法律文件就是由转让人签章的《转让申请/注册商标申请书》。
3、合同风险
在商标转让人将其注册商标分别转让给不同的受让人的场景下,或将引发合同的力和违约风险。假如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商标转让合同之后,隐瞒该事实又与二个受让人再签商标转让合同,那么商标转让合同成立并生,而二个合同则属于可撤销的合同,由受让方享有撤销权。如果二个商标受让人知道商标已经转让他人的事实,仍然签署商标转让合同或仍然不行使撤销权,那么二个商标转让合同也有。根据债权平等原则,任何个商标受让人都有权请求商标转让人履行商标转让的合同义务。在商标局办理完毕注册商标转让手续后,因履行不能,其他商标受让人只能要求商标转让人承担违约责任。
以上就是商标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,我们有必要去了解下这些风险,才能在转让过程中心知肚明、让自己的合法财产不受到损失。